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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115-2002
消費稅擴圍再聞樓梯聲。國家發(fā)改委昨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(xiàn)2013年節(jié)能減排目標任務的通知》提出,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,研究將大量消耗能源資源、易造成環(huán)境污染的產品納入征稅范圍。業(yè)內認為,把高耗能、易污染的產品納入消費稅范圍,將提高這些產品的價格,有利于改變民眾的消費習慣,同時也可以加大節(jié)能減排和減少污染。
隨著近年我國能源消耗總量不斷提高,通過稅制改革加快節(jié)能減排逐漸進入政府視野,2012年能源局發(fā)布的《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就提出,未來將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費稅,實現(xiàn)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;今年5月,國務院發(fā)布的《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》進一步明確,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和稅率,將部分嚴重污染環(huán)境、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征稅范圍。
“高耗能、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范圍近兩年一直在提,但是一直沒有太大進展,主要原因就是目前很多高耗能、高污染的行業(yè)對地方經濟拉動作用還比較明顯,納入消費稅后肯定會對這些行業(yè)產生嚴重沖擊,甚至不少企業(yè)可能倒閉或者外遷,因此落實起來可能面臨比較大的阻力。”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,把一些高耗能、高污染的產品納入消費稅范圍是一種非常市場化的做法,在國外被普遍采用,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提高相關產品價格,以達到節(jié)能減排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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